一、平台产品认购的相关规则
1.1.凡平台会员,都可以按照平台审定资格、等级、额度等参与进行平台产品的认购或实购活动。
1.2. ▲▲▲凡平台会员,都可在各自的会员额度内,在平台网站上自愿自行认购或实购相关产品,签订相关认购订单或采购合同,并交纳约定的订单合同的预订金款项:
1.2.1. 常规产品:订金预付标准:≥50%(即50%-100%)(平台直接下单即可);
1.2.2. 非常规产品:订金预付标准:80%≤【非常规产品】≤100%(联系客服,线下操作)。
1.3. 凡平台会员,在完成认购订单并缴纳相关订金后,除了享受平台制定的相关优惠政策外,同时,也可按照其会员资格参与平台所举办进行的相关活动,分享平台会员的相关福利政策。
1.4. ▲▲▲【认购订单模式】凡平台会员,在完成认购预订单下单并缴纳相关订金后,认购合同正式生效并且在认购期期满后,即可享受平台配送的积分奖励赠送的权益:
1.4.1. 凡认购期在30天,并缴纳了约定的订金额度,即可获得平台配送的积分;赠送标准为:将按“订金额×1%×100×1的积分量”,将届时期满时给与赠送;
1.5. ▲▲▲【实购合同模式】凡平台会员,在完成采购合同下单并缴纳相关订金后,采购合同正式生效并且在采购期期满后,即可享受平台配送的积分赠送的权益:
1.5.1. 凡线上采购交货期分别预订在7-15天之间,并缴纳了全部采购的货款的,在收货5个工作日后(在执行”7天无理由退货的约定”后),即可获得平台配送的积分;赠送标准为:“实付合同金额×1.5% × 100×1的积分量,以书面或微信形式告知。该积分可积累,也可参与积分抽奖活动;
1.5.2.凡线上采购缴纳了全部采购货款,并在完成订单交付后6个月内,并没有进行退单操作的,即可获得平台配送的返本积分;返本积分标准为:“实付合同金额”x50x1的积分量,(前三个月为产品体验期无积分发放,后三个月进行每个月发放返本总积分的1/3),该积分可积累,也可参与积分抽奖活动;
1.6.【线下购销单位的赠送积分的特别约定】★★
凡线下产品购销的购方,有按照双方约定比例缴纳合同定金的,一旦采购合同正式生效并且在采购合同执行后,即可享受平台配送的积分赠送的权益,赠馈的积分则根据其合同的实缴的订金额,平台将配赠一定比例的积分,予以奖励。 赠送标准为:“订金金额×1.5%×100×(合同自订金缴纳日至发货日止之间,订金的实际占用期(天数)/30)的积分量”给与100%(即1倍),货后90天赠送及书面或微信告知;
1.7.【线下供应单位的赠送积分的特别约定】★★
凡线下材料供应的供方,有按照双方约定一定时间账龄期的合同,一旦供应合同正式生效并且在供应账龄期期满后,即可享受平台配送的积分赠送的权益,赠馈的积分则根据其的超过账龄其供应金额,平台将配赠一定比例的积分,予以奖励。 赠送标准为:“超过账龄期部分的货款金额×1.0%×100×(自供应商税票到帐日至账龄期到期日止后实际发生的超期部分金额的实际占用(天数)/30)的积分量”,给与100%(即1倍),按季度(90天)赠送及书面或微信告知;
1.8.【会员引流(推荐)的赠送积分的特别约定】✫✫★★
1.8.1.凡是平台会员,推荐引流新客户成为平台新的会员,并发生首次【预订业务】的,将获得平台的积分赠奖,赠送标准为:“订金金额×0.2%×100×1的积分量,以书面或微信形式告知。该积分可积累,也可参与积分抽奖活动;
1.8.2.凡是平台会员,推荐引流新客户成为平台新的会员,并发生首次【采购业务】的,将获得平台的积分赠奖,赠送标准为:“采购金额×0.2%×100×1(合同自订金缴纳日至货物收到后15个工作日止,赠送及书面或微信告知;
1.9. 【业绩管理奖罚、积分奖励等的特别约定】✫✫★★✫✫
1.9.1.平台组业务内勤,每月根据业务的优劣程度,将获得平台的积分赠奖,赠送标准为:“平台实际发生的业务金额×0.3%/200(目标入会人数)×(实际入会人数)”,隔月统计赠送及书面或微信告知;
1.9.2.平台组业务客服,每月根据业务的优劣程度,将获得平台的积分赠奖,赠送标准为:“平台实际发生的业务金额×0.8%/20(目标管理人数)×(实际管理人数)”,隔月统计赠送及书面或微信告知;
1.9.3.平台组业务主管,每月根据业务的优劣程度,将获得平台的积分赠奖,赠送标准为:“平台实际发生的业务金额×0.5%/200(目标管理人数)×(实际管理人数)”,隔月统计赠送及书面或微信告知。
1.10.【会员资格审核、会员的末位淘汰制、以及会员除名的特别约定】✫✫★★
1.10.1.凡是平台注册的会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须如实地填报相关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后,将由指定的平台客服人员对接业务和落实会员入会诉求的“真实性、有效性、自愿性”,该信息经客服确认无误后,上报客服主管资料复核、资格审定、等级评估等流程,最后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平台通知或专属客服人员告知注册人相关结论后,方可正式入会,成为慈恩平台的正式入会会员;
1.10.2.核心会员和渊源会员的资格,除非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可以取消其会员资格:
其一、因其个人原因而自愿放弃资格而提请退会的;
其二、因其自身条件已无法适应平台操作可行性状况下,被平台要求退会的;如遇以上两种情况之一的,经基金会理事长提议,理事会经三分之二理事表决通过后,该会员的资格方可除名和解除终身会员的资格;
1.10.3.其他等级会员(除核心会员和渊源会员),将执行会员末位淘汰制的约定:
1.10.3.1.入会期间,根据年度预订单和采购单的业绩排名,其业绩量(预订单和实购单之和),其居位在排名表中末尾位者,将被自动退会;
1.10.3.2.入会期间,根据该会员在年度总积分中,【其中,实购单的积分,须保证占比≥10%】或将总积分中的部分积分执行转换为实购,否则,若因占比不达标者,该会员将被会平台约谈和业绩诫勉;
1.10.3.3.所有会员(包括核心会员和渊源会员),其在入会期间,如果因其个人原因,如果擅自发生其个人言行,该言行若对平台经营活动造成“有不利、有妨碍、有扰乱、有违法、有违规”等错误行为的,并经教育而不思悔改的,平台将取消其会员资格,并追究其行为给平台和其他会员所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11.【会员资格、会费缴纳和退还(全额返还模式)的特别约定】✫✫★★
1.11.1.凡是平台注册的会员,一般入会期,通常情况下,入会的会员资格将规定一年为一期,届期的会员的资格将自动作废,再次入会将重新审核等级,重新办理;
1.11.2.核心会员和渊源会员资格将是终身制,(除非经董事长提议,董事会经三分之二董事表决通过后,该会员的资格方可除名和解除终身会员的资格);
1.11.3.会费缴纳后的会员可享受以下权益:
1.11.3.1.一年期满,会费将全额返还(核心会员和渊源会员将终身制除外);
1.11.3.2.入会会员,将每月均可获得平台赠送的积分,有权参与平台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的抽奖福利活动。赠送标准为:“会费金额×1%×100×(会费缴纳日至会期届期日止之间,入会费的实际占用期(天数)/30)的积分量”每月按100%(即1倍)给予赠配,入会纳费后即书面或微信告知;
1.11.3.3.将参照“1.8”条款中的相关约定,可享受推荐(引流)新的会员入会后,平台所赠配的积分奖励;
1.11.3.4.有资格按照会员价参与平台商城产品的认购和采购活动,以及有义务受邀参与平台和基金会的各项管理工作。
1.12. 【特别约定】凡平台会员,在完成认购和采购过程后,并如约缴纳相关订金后,可享受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所认购和采购过程中的订单或合同进行退单或退购处理的权益;
1.12.1.凡平台会员认购期并缴纳了相关预订金,因个人原因要求退购的,平台将在接到该会员的正式要求后,平台将在五个工作日内,经平台对订单如实审核及确认后,将对该认购订单或采购合同作无效处理,并退还该认购订单或采购合同的订金预付款本金,且不承担其他一切费用补偿,同时,该会员也将不得享受平台对该订单或采购合同的积分赠送,以及不得参与平台积分抽奖等相关活动等事宜;
1.12.2.若遇合同在30天后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退货事项,则要求该会员将如数退还平台因该合同执行过程中配赠积分所产生的福利红利所得。
二、 ▲▲▲平台产品退货、换货的规则
2.1.平台所采购产品的退换货原则:是凡产品因产品自身质量问题,若在有效期内,将执行“7天无理由退货和换货”等相关约定;
2.1.1.凡平台采购的产品,货到目的地后七天内,平台约定:将执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约定,凡遇执行的是退货处理的,在收到该货物且经检查无误后(所退换之货须无破损、无开封、无使用过),须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全部退换货,或退还该订单的全部货款(除了退货时所发生的物流运费或快递费等将由采购的会员自负),并作废该订单中平台所赠配的积分,且不得参与该订单积分用于抽奖等一切福利和奖励活动;
2.1.2.凡平台采购的常规产品,货到目的地,且在合同有效期内(一年)的,将执行:若因产品质量问题,平台将同意采取换货(所换之货须无破损、无开封、无使用过)的处理方式,并承诺所赠积分可不予作废;若是非质量问题的,将不予退换所购产品,所赠积分亦可不予作废;
2.1.3.凡是会员定制的非常规产品(非平台中标准规格的产品),将不得参照本条约定执行。
三、平台产品积分奖励的规则
3.1. 平台所认购和采购产品的积分抽奖活动的原则:
3.1.1.凡平台会员无论是参与产品在线上或线下的认购或采购等经营活动的,都可享受平台所赠送的积分奖励,并参与平台所举办的各项积分奖励活动(包括在免费商城中获得免费商品和积分红包抽奖等活动内容);
3.1.2. 凡平台认购或采购的产品(包括线上线下),订购或采购期在30天和30天以上的,将按照上述(1.4—1.5条款中)的积分奖励约定,并享受所赠积分参与到平台等值的免费商品领取,或参与平台举办的积分红包抽奖的活动;
3.1.3. 凡是平台会员的积分,按照一年一度为限,每年的12月31日为截止日,截止日届时要求所有会员将积累的个人会员积分都到平台的积分商城换取免费商品或参与平台的年终积分抽奖活动,予以使用完毕,否则,平台将在截止日最后一日零时整强制清零,进入下一年度的新运行和新累计。
3.2. 平台所认购和采购产品的积分抽奖活动的实施原则:
3.2.1. 凡平台会员,无论是参与产品在线上或线下的认购或采购等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积分,还是平台特别赠送的积分,自平台公示之日起,将都是属于该会员的自有积分。自获得之日起,该积分的所有权和处置权皆归会员个人所有,任何他人都无权干涉该会员对其积分的使用支配权及无权侵占该积分所带来的积分福利(除平台公示过的相关规定外)。
3.2.2. 凡平台会员,皆可凭会员个人的身份将会员个人积累的积分总分(或分期积分),参与和享受平台举办的积分抽奖活动或个人自主地在免费商城中获取免费的等值商品;
3.2.3. 平台对所有会员自有的积分福利反馈共分两种形式进行回馈:
3.2.3.1. 一种是会员可以自主地用其积分任意换取平台中的积分商城中免费商品;
3.2.3.2. 一种是会员可以自主地用其积分参与平台定期举办的积分红包抽奖活动;
3.2.4. ▲▲▲凡参与积分红包抽奖的会员,将分别按照其会员类别不同,参与平台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的不同比率的抽奖红包福利活动,共设《慈恩门》、《乾坤门》等多个抽奖平台可供选择:
3.2.4.1.《慈恩门》福利活动的进入资格者,规定为:凡是平台审定通过的“顶层会员、渊源会员、在职会员、帮扶会员、客户会员、供应会员、顾问会员,及慈恩会长特别允准的人员”等平台会员和特准人员,将有资格参与平台的产品经营的积分奖励活动,《慈恩门》特设定积分抽奖的“月抽奖奖励比率”一般规定为:0.99%-2.99%;
3.2.4.2.《乾坤门》福利活动的进入资格者,规定为:凡是平台审定通过的“顶层会员、渊源会员、及慈恩会长特别允准的人员”等平台会员和特准人员,将有资格参与平台的产品经营的积分奖励活动,《乾坤门》特设定积分抽奖的“月抽奖奖励比率”一般规定为:2.99%-4.99%;
3.2.4.3.《慈恩门》、《乾坤门》等多个平台的各项福利活动的“启动、进行、关闭、结算、解散”等一切经营行为,其最终决定权和解释权皆由董事会所有,其他任何个人和机构皆无权干预和越权。
四、平台会员等级设置的规定
4.1.平台为便于不同会员的有效管理,特编制会员共分如下:(7个类别和21个级别):
4.1.1.“7个类别”会员类别共有:
4.1.1.1.顶层会员(核心会员)→含三个级别如下:至尊会员;王者会员;麒麟会员;
4.1.1.2.渊源会员(渊源会员)→含三个级别如下:皇冠会员;钻石会员;宝石会员;
4.1.1.3.在职会员(在职会员)→含三个级别如下:金牌会员;银牌会员;铜牌会员;
4.1.1.4.帮扶会员(帮扶会员)→含三个级别如下:银牌会员;铜牌会员;普通会员;
4.1.1.5.客户会员(购方会员)→含三个级别如下:金牌会员;银牌会员;铜牌会员;
4.1.1.6.供应会员(供方会员)→含三个级别如下:金牌会员;银牌会员;铜牌会员;
4.1.1.7.顾问会员(特聘会员)→含三个级别如下:金牌会员;银牌会员;铜牌会员;
4.2. “21档级别”的会员费标准及业绩指标如下:
4.2.1.顶层会员(核心会员)→三个级别会员费标准及业绩指标如下:
4.2.1.1. 至尊会员的会费标准: ≤ 50W; 平台商品预订单总额上限指标≤100W;
4.2.1.2. 王者会员的会费标准: ≤ 10W; 平台商品预订单总额上限指标≤50W;
4.2.1.3. 麒麟会员的会费标准: ≤ 5W; 平台商品预订单总额上限指标≤25W;
4.2.2.渊源会员(渊源会员)→三个级别会员费标准及业绩指标如下:
4.2.2.1. 皇冠会员会费标准: ≤ 5W; 平台商品预订单总额上限指标≤25W;
4.2.2.2. 钻石会员会费标准: ≤ 5W; 平台商品预订单总额上限指标≤15W;
4.2.2.3. 宝石会员会费标准: ≤ 5W; 平台商品预订单总额上限指标≤10W;
4.2.3.在职会员(在职会员)→三个级别会员费标准及业绩指标如下:
4.2.3.1. 金牌会员会费标准: ≤1W; 平台商品预订单总额上限指标≤14W;
4.2.3.2. 银牌会员会费标准: ≤1W; 平台商品预订单总额上限指标≤ 9W;
4.2.3.3. 铜牌会员会费标准: ≤1W; 平台商品预订单总额上限指标≤ 4W;
4.2.4.帮扶会员(帮扶会员)→三个级别会员费标准及业绩指标如下:
4.2.4.1. 银牌会员会费标准: ≤ 0.5W; 平台商品预订单总额上限指标≤4.5W;
4.2.4.2. 铜牌会员会费标准: ≤ 0.5W; 平台商品预订单总额上限指标≤2.5W;
4.2.4.3. 普通会员会费标准: ≤ 0.5W; 平台商品预订单总额上限指标≤1.5W;
4.2.5.客户会员(购方会员)→三个级别会员费标准及业绩指标如下:
4.2.5.1. 金牌会员会费标准: ≤ 1W; 商品销售年业绩底限指标≥50W;
4.2.5.2. 银牌会员会费标准: ≤ 1W; 商品销售年业绩底限指标≥30W;
4.2.5.3. 铜牌会员会费标准: ≤ 1W; 商品销售年业绩底限指标≥10W;
4.2.6.供应会员(供方会员)→三个级别会员费标准及业绩指标如下:
4.2.6.1. 金牌会员会费标准: ≤ 1W; 商品供应年业绩底限指标≥50W;
4.2.6.2. 银牌会员会费标准: ≤ 1W; 商品供应年业绩底限指标≥30W;
4.2.6.3. 铜牌会员会费标准: ≤ 1W; 商品供应年业绩底限指标≥10W;
4.2.7.顾问会员(特聘会员)→三个级别会员费标准及业绩指标如下:
4.2.7.1. 金牌会员会费标准: ≤1W; 平台商品预订单总额上限指标≤14W;
4.2.7.2. 银牌会员会费标准: ≤1W; 平台商品预订单总额上限指标≤ 9W;
4.2.7.3. 铜牌会员会费标准: ≤1W; 平台商品预订单总额上限指标≤ 4W;
五、平台对经营风险控制的承诺
5.1.平台对会员所认购和采购产品都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在双方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签订相关的协议和合同,共同遵守,以资共鉴;
5.2.除天灾人祸等人力不可抗拒和国家政策相关的规定等因素外,平台对会员参与经营活动中,因平台原因所导致会员的经济损失,平台将负全责。并且,将由浙江安吉华埠实业有限公司承诺承担完全连带赔偿的责任;
5.3.除天灾人祸等人力不可抗拒和国家政策相关的规定等因素外,会员在参与平台的经营活动中,因会员擅自违反合同约定而导致会员的经济损失,将会员(当事人)自负全责。并且,浙江安吉华埠实业有限公司将也不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上海慈恩投资有限公司
慈恩基金会董事会拟稿
二0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四稿